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存了20年頭期款,結果低點過了還是沒買...買房子,

一般消費者大都不希望自己在房價「高點」買到賠錢貨,但是真正的落底價到底什麼時候出現,卻沒人說得準。包租公律師蔡志雄就在JET綜合台《命運好好玩》節目中分析,過去有房地產景氣7年一循環之說,但是他卻認為應該是12年一循環,從民國80年的高點開始,跌到民國92年SARS時期,然後再從92年漲到去年104年的高點,剛好跌12年漲12年,因此現在房價確實是有往下走的趨勢,但是對買方而言,難道還要再等12年才買嗎?

針對此時到底要不要買房,蔡志雄認為買房可以分為「自住」、「買來賺價差」、「買來當房東出租」三類,要先確定自己是哪一種人,才能決定最適合的進場時機。

如果是自住:「買得起就可以買了」,不一定要等什麼低點,有的人頭期款準備了一、二十年,結果低點都過了還是沒買,又要再等下一個循環就怕到時已經邁入

40~50歲年頭也無力了。

真的要去挑「相對的低點」,因為房價永遠不會有絕對的低點。

因此,根據每個人購買的目的不同,決定進場的時機也不同,蔡志雄也曾經強調,每個人一生會遇到三個房價低點,但「重點是要存錢」!不然就算適合你的低點到了,你也付不出頭期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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