無論小換大、舊換新、市郊換市區,多數民眾都需出售原住宅才有資金去選購未來新屋,然而一旦賣屋就要繳納土地增值稅。為鼓勵換屋與降低繳納土增稅帶來衝擊,政府辦理重購退稅。如何減少或不用繳納土增稅呢?以下適用條件可不能忽略:
1、無論先買後賣或先賣後買,出售房產後2年內重購,或先購房產2年內再售房產均合適
2、新購土地地價需超過原出售土地地價扣除土地增值額後有餘額
3、本人或配偶、直系親屬在出售與新購房產設籍,且符合自住需求
4、出售與購買之土地所有權人需同人,如土地、建物不同人,建物所有權人僅限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
5、土增稅重購退稅不受次數限制規範
群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課長王銘權表示,重購退稅注意事項繁雜,民眾最常疏忽需符合自用住宅條件,「出售前1年內無出租及營業,購入5年內皆為自用住宅,不得出租營業、移轉及遷出戶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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