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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灣社會低薪化普遍、房價又高,常見許多愛子、愛女心切的父母,為了幫孩子減輕買房痛苦指數,乾脆拿出畢生積蓄,為孩子先付買房頭期款,要孩子只付房貸就好,但看似為孩子好的舉動,在專家眼中,反倒易成為鬧「家庭失和」親情糾紛點!

 

許多年輕人因工作地點較遠、或準備結婚等因素,寧可不住家裡,搬到離工作地點較近的地方租屋,但天下父母心,有能力的父母總希望能為孩子盡一份心力。 高雄李先生與老婆結婚後,因手邊無買房頭期款,李先生的父母親,表示有意要為小夫妻倆買房,但只打算出頭期款的。

 

, 李先生的父母親認為「買房地點應該要聽長輩的!」堅持要將房子買在離老家較近的地區比較省錢,「這樣兒子媳婦才會每天回家吃晚餐」!老人家雖是好意,但未考慮孩子們工作來回通勤時間,每天7點起床、8點搭車的日子,不過通常要到9點多才會到公司,晚上還要加班趕回家都快9點半,但長期下來身體跟精神狀況都受不了,工作地點將從原來的40分鐘拉長至1.5小時,造成兩夫妻更大的困擾成為鬧「家庭失和」的導火線。

 

 專家dolin66在商周財富網發表專文表示,若是買房地點、房型或總價,都由長輩決定,反倒容易引起家庭紛爭!畢竟若「沒有經過孩子同意之前,就決定了未來20年得住在離上班地點很遠、也不符合自己居住需求的房子」,許多孩子未必會領情! 正因為買房不易,年輕世代對於居住的想法已從「買一間遮風避雨的窩」,逐漸轉變為「滿足自己居住需求」的場所,專家dolin66也提醒,父母與其付了錢、讓孩子決定「居住的環境」,才能創造雙贏局面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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