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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稅法規定,自用住宅的地價稅率只有0.2%,凡由納稅人或其配偶、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,無供營業或出租使用的住宅土地,合計總面積不超過都市地區300平方公尺(90.75坪)、非都市地區700平方公尺(211.75)的自宅用地,即可享有輕稅。 財政部指出,自用住宅用地優惠稅率因有面積限制,納稅人若能有效運用設籍規定,由合乎條件的親屬分處設籍,再掌握自行擇定優惠稅率適用順序的權利,讓高地價土地適用最輕稅率,即可使優惠面積放至最大、地價總稅負降至最低。 設籍時必須注意,稅法規定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只限一處自用住宅,無法分開設籍;但是直系親屬包括成年子女、父母或祖父母等,並無「一處」限制,也就是直系親屬可以各別辦理設籍。舉例來說,甲名下有A、B及C三戶自用住宅,甲與妻子及未成年子女設籍在A,甲的二名成年子女乙及丙,則可分別設籍在B與C,如果三戶住宅總面積不超過300平方公尺或700平方公尺,三戶均可以按自用住宅稅率計課地價稅。

納稅人則應比較各縣市公告地價增減情形,優先擇定以公告地價最高或升幅最大的地區,適用優惠稅率,才會最省稅。

原文網址: 公告地價飆 設籍節稅有撇步 | 好房網News 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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