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5一次搞懂「住二」、「商四」是什麼!⋯⋯(筆記).jpg

答:台灣人習慣住商混合使用,因此在《都市計畫法》裡規範,住宅區內可以設置對環境影響較小的商業場所;一般商業區做住宅使用則沒有特別限制,但有少部分特定專用區有不同規定。

部分縣市的住宅區及商業區,又依使用強度的不同,細分為多個子分類;民眾常聽到的「住二」、「商四」,其實就是「第二種住宅區」和「第四種商業區」的簡稱。住一到住四可容許的商業密度依序遞增,也就是說,住一對商業使用的限制最嚴格,住四最寬鬆;商業區的使用限制也依排序逐次放寬,排序越後面的,可登記的行業別越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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