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6.3.1民眾向《蘋果》出示當時房產登記費用收據,有一筆實價登錄費用。讀者提供.jpg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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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有圖有真相

#政府為了穩定房價,只好委屈屋主

#這樣的苦心,就是希望人人有一間房

#這樣想買房的就心服口服了

實價登錄引發爭議,《蘋果》接獲讀者投訴指出,她於2年前在台中南區以總價約730萬元買了一間重新裝潢的透天,申報實價後卻遲遲未見於網站曝光,經詢問地所人員得到回覆是成交價跟當地行情約500萬元差距太大,因此無法刊登,而現在自己想賣房,買家出價都拿實價來殺價,大嘆:「這要我怎麼賣房子?」

民眾林小姐指出,她與另一位黃小姐於台中中興大學附近買了一間透天,雖然屋齡已35年,但因購買時經重新裝潢,屋況良好,因此以約730萬元購入,之後也委請代書進行實價登錄,但之後在網站上卻未見曝光。

 

經詢問地所人員才知,因周邊沒有700多萬元的成交,最高頂多500萬元,所以不能刊登,痛批:「哪有這回事!當時就是買700多萬,也都有收據,為什麼不能登?」

對此,台中市地政局地價科科長楊曉龍表示,為避免平台淪為炒作工具,內政部對於實價揭露訂有原則,若是申報價格偏離當地行情,不論過高或過低均會暫緩揭露,若經調查確實與當地行情背離,將不予揭露。不過若屬特殊交易,可在備註欄註明原因,一般經查屬實也都會刊登。

 

內政部地政司也解釋,按照《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》規定,申報資料須經篩選去除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,才對外提供,不過也要求各地方政府揭露率至少達9成,不會有民眾擔憂刻意隱瞞問題。

天時地利不動產顧問總經理張欣民說:「市場上有一句話,能成交就是行情。」他認為,如果真的要實價登錄,除非有造假,否則應該全數揭露,並沒有所謂偏離疑慮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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